求助各位HR: 现我公司要调整员工工资,因为从9月1日起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690元/月,为了达到这个标准,我公司初步定的计算工资方法如下: 最低工资=基本工资(按26天/月计算)+伙食费(180元/月)+住宿费(50元/月) 注:伙食费由公司补助,然后再从员工工资中扣除!!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最低工资没有明确的说明。 以上是否合理,请大家参与讨论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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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不包括的.因为每个人的条件是不一样的.
不包括吧,那是属于员工福利类的吧